一、征集对象
男青年: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1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条件
年龄条件:应征男青年为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应征女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为17至19岁,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岁,在校大学生年龄不超过20岁。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年8月21日颁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办法
适龄男青年必须在本人常驻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征兵办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2011年12月1日起算。
适龄女青年全部实行网上报名。11月5日18时前,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11月6日起,被系统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在户籍所在街道、镇(园区)参加报名,由区征办统一组织初检、初审。
在校男、女大学生征集的宣传、报名工作由院校组织,体检由区统一组织,政审由院校与所在地派出所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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