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大校门集资建房的各位教职工: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参与大校门集资建房的教职工退还原租、购旧房的时间,仍为2008年6月30日。
因故不能如期退旧房者,可书面申请延迟并说明不能如期退旧房的理由,延迟截止时间不能超过2008年10月30日(书面申请请交老校区办公大楼七楼717室,联系电话:65363549)。
凡6月30日前退旧房者(所退旧房拟用于安置新进人员临时居住),学校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激励金(6月30日后退旧房者不发激励金)。
特此通知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广厦工程集资建房工作组
(代章)
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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